智商号服务协议

协议版本:V1.0  |  生效日期:2026-09-12  |  服务提供方:百云数据(广州)技术有限公司
重要提示:请您在注册前完整阅读本协议,特别是加粗条款。勾选「我已阅读并同意《智商号服务协议》」并完成注册,即表示您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全部内容。

第一条 协议主体与适用范围

1.1 本协议是您(以下称「用户」或「贵司」)与百云数据(广州)技术有限公司(以下称「百云数据」或「我们」)之间,就您注册、使用「智商号」企业智能经营平台(含 ERP、CRM、企业微信协同、获客推送、上下游协同、招投标商机资讯等模块,以下统称「本服务」)所订立的协议。

1.2 本协议同时适用于我们通过官网(100c.xyz 及其子域名,如 {企业简称}.100c.xyz)、管理后台、企业微信等渠道向您提供的全部服务。

第二条 账号注册与实名

2.1 用户应使用真实有效的企业信息与企业邮箱完成注册。注册邮箱即管理员账号,重要通知(含验证码、续费提醒、服务变更)将通过该邮箱发送。

2.2 邮箱验证码为 6 位数字、10 分钟内有效;输入错误 5 次即作废;同一邮箱 60 秒内仅可申请一次。

2.3 用户应妥善保管账号与密码,并对账号下的一切操作负责。实行「一人一号」,禁止多人共用账号、禁止将账号转借、出租、出售给第三方。

2.4 如发现账号被非法使用或存在安全漏洞,应立即修改密码并通知我们。因用户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。

第三条 服务内容

3.1 我们为您提供企业经营管理所需的产品、采购、销售、库存、合同、电子印章、客户与线索管理、获客推送、数据分析等功能模块,并为您开通专属企业官网子域名。

3.2 具体功能以您所在版本实际开通的范围为准。我们可能对服务进行升级、优化或调整,重大调整会提前通过邮件或站内公告通知。

3.3 免费体验期与优惠推广期(如推广期 5 折)的权益范围、时长、适用条件以购买页面或双方另行确认的报价单为准。

第四条 费用、续费与退款

4.1 本服务按年订阅(计费单位为「套/年」)。价格以官网公示或双方确认的报价单、付款链接所示金额为准,付款以精确到分的金额为对账依据。

4.2 到期前我们会通过邮件提醒续费。到期未续费,服务将于到期日停止,但我们不会擅自清除您的业务数据;数据保留期届满仍未续费的,我们将按合规要求处理。

4.3 因本服务属数字化服务且已即时交付,服务开通后原则上不支持退款;如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,从其规定。

第五条 数据归属、使用与保密

5.1 您在本服务中录入、上传的全部业务数据(产品、客户、订单、合同、财务等)归您所有。我们仅在为您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处理,不用于其他目的,不向无关第三方提供。

5.2 您可随时导出自己的业务数据。服务终止后,我们将按您的书面请求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数据导出协助。

5.3 我们采取合理的技术与管理措施保护数据安全,包括账号权限隔离、敏感信息脱敏展示、操作日志留痕等。

5.4 双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互负保密义务,该义务在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。

第六条 用户行为规范(重要)

6.1 您承诺:使用本服务及所提供的任何客户资料、企业名录、联系方式时,确保其来源合法,并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《广告法》等法律法规。

6.2 您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下列行为:

6.3 我们尊重并保护客户体验:客户明确表示拒绝接收的,应当在系统中标记并停止触达。您使用获客推送功能时应遵守平台的发送闸门规则(每日发送次数、发送间隔、单次数量与免打扰时段限制)。

第七条 知识产权

7.1 本服务的软件、界面、商标、文档等知识产权归百云数据或相应权利人所有。未经书面许可,您不得复制、传播、出售或用于本协议以外的目的。

7.2 您上传的业务数据及您自行提供的宣传素材,其权利仍归您所有;您授权我们在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使用。

第八条 服务变更、中断与终止

8.1 因系统维护、升级、故障或不可抗力(自然灾害、电力中断、网络攻击、政策调整等)导致服务暂时中断的,我们将尽合理努力尽快恢复,并在必要时提前通知。

8.2 用户违反本协议、法律法规或平台规则的,我们有权视情节采取警告、限制功能、暂停或终止服务等措施。

8.3 用户可随时申请终止服务。终止前请自行完成数据导出。

第九条 免责与责任限制

9.1 本服务按「现状」提供。我们将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保障服务稳定,但不对服务绝对无中断、无错误作出承诺。

9.2 因用户自身操作不当、账号信息泄露、终端设备或第三方服务(如邮箱服务商、企业微信)原因造成的损失,我们不承担责任。

9.3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我们对本服务的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您就本服务已实际支付的费用。

第十条 协议修改

10.1 我们可能因法律法规变化或业务调整修改本协议,修改后的协议将在官网公布并标注版本号与生效日期。

10.2 协议修改后您继续使用本服务,即视为接受修改内容;如不同意,您可停止使用并申请终止服务。

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

11.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(不含冲突规范)。

11.2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可向百云数据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

服务邮箱:baiyun@baiyundata.cn
官网:www.100c.xyz | 服务方:百云数据(广州)技术有限公司